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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导组移交江苏典型经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化

来源: 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0-12-14 字体:[ ]

一、出台“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省安委会将企业主体责任细化为5项具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坚持聚焦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南京市应急局充分利用南京大型化工央企优势,建立“安代表”制。聘任了15名在职或近期退休的专家,常驻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驻点协助应急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专家按专业分类分组,定期轮流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