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边海监测网二类、三类固定站升级改造初步设计项目
二、 项目预算:7.1356万元
三、项目需求:
1、项目概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将电磁空间列为国家重大安全防卫领域,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对电磁空间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江苏省沿海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军事战略要地,需要全面了解边海地区的真实电磁环境,对不明信号及时监控。此外,江苏沿海地市海运发达,过往船舶频繁,沿海渔业资源丰富,港口、船舶、海事等无线电通信频繁,必须重视海上通信、航运安全。《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统筹推进边海工程建设,完成沿海覆盖港口、渔场和海岛的固定监测站、边海专用移动监测站建设,建成全省边海无线电管理业务系统,初步形成覆盖江苏沿海的陆地、海岛固定、陆上移动监测设备组成的监测网络和专用业务管理系统。
近年来江苏省经济技术发展迅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在江苏叠加交互,无线电技术在江苏沿海经济发展中应用广泛,南通市作为江苏省重要的边海城市,无线电业务种类多,无限电技术要求更高,电磁环境更为复杂,同时,涉海矛盾多较多,维护无线电安全秩序难度较大,再加上自然灾害、海上救援等无线电保障应急处置能力较弱,这些都对南通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为应对以上矛盾,亟需加强南通市无线电设施建设,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建设真实可靠的电磁环境。
目前,南通市监测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其中固定监测站建设数量19座、核心区监测站9座,移动监测车3辆;可搬移监测设备2套;便携式系统设备4套;无人机载监测站1套。
但南通市固定监测站目前还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监测覆盖范围小,监测功能低。当前南通市3座Ⅱ类固定站是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东区、如皋港开发区)唯一的无线电监测站,只具备基本的监测功能,缺乏测向功能,其核心设备灵敏度低,监测范围小,难以完成日常监测任务。
二是设备老化现象严重。南通市通州区Ⅲ类固定站建设于2002年,设备使用多年,故障率不断增高,故障诊断繁琐、维护维修不便,需要日常对其站点进行巡查,由于长期缺乏专业性维护,其核心设备ESMB现已无法使用。
三是监测技术设施建设滞后,通州区Ⅲ类固定站采用的R&S公司的接收机已停产,且其频率范围、中频实时带宽、扫描速度等指标已严重落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启东区、如皋港开发区的Ⅱ类固定站的核心设备为早期的模拟接收机(日本产AOR AR5000)其性能与目前的主流监测接收机存在较大差距,工作频率(最高3GHz)、扫描速度(10MHz/s)、实时分析带宽(1MHz)以及灵敏度和动态范围等主要监测技术已无法满足当前无线电监测能力的需求。且对5G、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无相关监测技术和解析能力。
为适应无线电监测与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全面掌握全市频谱资源使用情况,提高无线电监测、干扰排查处理能力,有必要对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监测能力。拟更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启东公卫大厦、如皋港开发区Ⅲ类固定站,共3座,通州区Ⅱ类固定站1座。
2、 成果要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规范及要求 |
数量 |
南通市边海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1、完成南通市边海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2、召开专家评审会,南通市边海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初稿进行评审,进行技术解答,通过专家评审,并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修订; 3、支撑采购人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工作,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
1套 |
3、技术服务要求
(1)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结合南通市实际需求,完成南通市边海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初稿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方案应包括建设现状及必要性、需求分析、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与运行等内容;
(2)专家评审与报告修改
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南通市边海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初稿进行评审,进行技术解答,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修订形成终稿;
(3)提交报批
支撑采购人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工作,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4、其他要求
(1)提供本采购项目有关资料及相关策划思路、初步方案;
(2)针对本采购内容,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内容要求理解、现状分析、工作计划、调研方案、组织方案等;制定详细的服务保障方案,包含:项目组团队人员,项目组管理方案、质量保障方案、项目保密控制方案等;
(3)为本项目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或邮件答疑。
四、单一来源原因: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500万元以上项目需做初步设计,且价格为20万元,经与全省3个超过500万预算的单位协调沟通,组团做初步设计,达到价格优惠的目的。目前只有信通院重庆分院价格下浮得到3家认可。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2021年07月08日~2021年07月14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受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
3.谈判地点: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
4.谈判联系人:陆新南
5、联系电话:0513-85239280
七、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负责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八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原则上在接到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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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
2021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