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开发园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发挥省智能工厂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要求
各地认真对照《通知》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填报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工厂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工作,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四份,推荐审核情况表、申报汇总表以及推荐行文一式两份报送至南通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zbc.gxj@nantong.gov.cn,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尹 峰,联系电话:85215710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