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新建边海区域无线电监测网测试验证项目
二、项目预算:4.95万元
三、项目需求:
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边海区域无线电监测网设备工作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无线电监测数据在政策制定、干扰排查、行政和刑事处罚中的支撑作用,本项目拟对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新建边海区域无线电监测网设施进行测试验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试行)》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283号)文件要求,选择有能力、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指定的监测设施进行测试验证工作,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具体如下:
序号 |
测试项目 |
备注 |
1 |
测向精度 |
3个方位、12个频点 |
2 |
驻波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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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平测量精度 |
含12个频点、频点根据当地实际频率占用情况选取 |
4 |
频率测量精度 |
四、单一来源原因
本次项目经费有限,要求测试的频点较多,经过多方询价了解,福建省无线电检测有限公司符合资质且价格优惠。福建省无线电检测有限公司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和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CMA)。公司主要承担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检测、企业委托检测、电磁辐射测试、电磁环境测试、基站检测、无线电管理在用设备检测以及在无线电管理部门委托下进行公共基站核查和专用无线电管理设备的研发等工作。
近年来,福建省无线电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浙江省各地市、盐城市、常州市、山西省各地市等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通过对这些已进行过测试验证工作单位的咨询都得到了一致好评。所以,这次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在用监测设施测试验证项目拟交由福建省无线电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测试。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无线电检测有限公司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08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受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0 年 11月 10日
3.谈判地点: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
4.谈判联系人:陆新南
5、联系电话:0513-85239280
七、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负责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测试方案 (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原则上在接到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
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