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市区重点展会项目补助结算的通知
来源: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处 发布时间:2023-04-04 11: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22〕19号)精神,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鼓励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参与境内展会。现对2022年度各区参加市政府鼓励重点展会企业给予专项财政补助情况进行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信局(经发局)和财政局将2022年度认定并兑现的重点展会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填入《市区重点展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行文至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补助展会范围应按照《关于明确2022年市政府鼓励重点展会目录的通知》(通工信发〔2022〕124号)执行,同时,对参与市重点展会的企业按实际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每次参展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市工信局、财政局将根据各区补助结果给予40%的专项奖补。

联 系 人: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处 黄小华

联系方式:85098768

附件:市区重点展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

关于明确2023年市政府鼓励重点展会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