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翠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租赁厂房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通过产业引导、培育、整治和提升,推动工业厂房租赁企业规范发展和集约发展,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管理,确保企业厂房租赁市场合法合规性。一是积极打击违法建设。近年来,我市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新增违建露头就打、存量违建显著缩减”目标定位,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持续保持了治违拆违的高压态势,包括企业内厂房等重点难点热点违建问题得到有效破解,长效治理机制逐步完善,违建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我市严格实施对产权属于村组集体的标准厂房的管理制度,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和租赁程序。一方面,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加大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厂房、仓库等资产的优化整合力度、公开操作,提高资产利用率。另一方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出租管理,明确要求农村集体资产必须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坚决杜绝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租赁企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对存在违章搭建、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环保措施等问题的依法处置、依法关停。严格把关租赁企业经营行为,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能,加强对租赁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规范租赁双方行为,促进厂房租赁市场良性发展。
(三)整合资源,提升企业资源利用综合绩效出实招。近年来,我市坚定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导向,按照投入强度和单位产出水平,对“低产田”和“高产田”进行差别化的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一是建立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2018年,我市出台《南通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成立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用地面积3亩以上(含)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为一般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评价)作为评价对象,建立了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系统。对全市范围内用地3亩以上的参评工业企业,依据评价办法实施绩效评价,评出A、B、C、D四类企业近一万家。二是通过对企业资源利用情况和发展质效作出客观、公正、科学的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差别化政策。重点围绕差别化土地使用税、用电、用能、用水、污水处理、排污权和价格核定,以及其他相关差别化服务管理等方面,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授权,制定了一套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政策体系、操作细则,有效调节各类资源要素价格,着力实现要素资源合理配置、优质配置、高效配置。
(三)优化服务,营造有利于厂房租赁市场发展环境。一是搭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市区房屋租赁网络业务平台,将厂房租赁纳入租赁备案统一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的住房租赁关系。利用业务平台发布闲置厂房、求租企业等各类租赁信息,定期开展闲置厂房推介招租活动,加速“腾笼换鸟”,规范厂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二是规范市场行为,明确管理标准。一方面,明确工业厂房建设标准。对外出租厂房必须满足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标准,同时满足已竣工验收、产权明晰等条件;另一方面,承租企业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要求,并严格落实承租方消防、安全、节能等方面主体责任。三是强化价格监测,稳定行业发展。目前,厂房租金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厂房所有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定价。市相关部门充分尊重厂房所有者租金自主定价权的基础上,同时,切实加强厂房租金价格监测监管,指导厂房所有者按要求公示租赁信息,依法查处在厂房租赁环节哄抬租金等违法行为,保障企业厂房租赁市场稳定有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违建治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按照《南通市违建治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在完成问题摸排,建立底册清单的基础上,成立专班督办检查,着力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到今年底序时完成底册清单80%的整治任务,全面防范和化解包括企业厂房违建在内治理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
2、持续推动违建治理“前端重心前置、后端联动约束”闭环运行双驱动。实施多角度约束机制,推行“双处罚”,落实“双抄报”;持续深入推进破坏承重墙等案件的违建失信行为立体化“联动约束”,加大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失信行为联动约束的力度,以联动约束促整改。
3、抓好工业企业低效用地盘活考核工作。把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加大监督考核工作力度,制定专项考核工作办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绩效综合评价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4、引导各版块企业规范厂房租赁市场运行。针对我市范围内部分企业随意出租空余厂房的现象,鼓励各区县版块或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出台工业厂房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工业厂房租赁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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