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3-12-11 17: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礼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电动车动力电池改造和回收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工信局会同财政、生态、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工作,通过一系列重要举措,起到保护我市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效果。

一、培育骨干企业

市工信局大力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跟踪企业申报情况。2021年,南通北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江苏唯一一家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将南通北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项目列入“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处置体量最大、技术水平最高的示范性、标志性项目。

二、做好行业监管

市工信局对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内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范条件的各项标准要求,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尽快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以及企业主业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依照公告办法变更或撤销。

市工信局配合市商务局做好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确保拆解企业动力蓄电池的存放满足通风、分类存放等相关要求。督促拆解企业将动力蓄电池须交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回收处理,并与第三方回收机构签订合同。

市生态环境局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严查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加强政策扶持

市级财政对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土地除外)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80%(其中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50%)的新能源产业新开工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开工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25%补助(不含税),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发挥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新能源产业支持力度,重点投资引进关键零部件产业项目。支持新能源产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按协议给予专项经费资助。对新能源产业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新设备购置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的,竣工投产后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奖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企业,分别按奖励金额的1:1和1:0.5给予配套补助。

动力蓄电池回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完善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