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发布时间:2023-12-11 13:59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海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良策,提振企业家信心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秀企业家的评选和大力宣导

自2016年我市以法定形式将5月23日确定为“南通企业家日”,在全国率先形成尊重、支持企业家发展的制度性安排以来,每年通过组织召开全市性的民营经济发展会议、企业家发展大会及通商大会等,关心支持企业家成长和企业发展,促进亲商安商氛围升温。通过开展“张謇杯”杰出企业家、“杰出通商”、优秀企业等评选表彰活动并广泛宣传,强化优秀企业家典型培塑和示范引领,激励广大企业家更好传承和弘扬先贤张謇实业报国精神,提升广大企业家争先创优、拼搏奉献的责任感、使命感。截至目前,先后有7人获评“张謇杯”杰出企业家,51人获评“杰出通商”。通过在全市重要经济会议、重大活动上邀请优秀企业家前台就坐,召开座谈会就经济运行及政策实施推进情况向企业家征询意见建议等方式,增强企业参与度,提升企业家主体地位。今年,我市成功举办第五届通商大会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树立鲜明发展导向;成功举办2023年“5·23‘南通企业家日’电视访谈”,市领导、优秀企业家代表同场对话,行业专家视频连线,激荡思维,激发思路,提升信心。

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加快完善涉企政策征询企业家建议机制,落实好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规范化程序,加快推进市级重要会议邀请优秀企业家列席的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推进优秀企业家获得政治荣誉和政治安排的公开化、透明化。

二、关于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近两年,我市已上线运行南通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系统,从亩均税收、亩均销售、单位电耗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等维度,对应税销售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去年,为进一步深化集约利用评价机制,我市编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通政办发〔2022〕4号),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系统建设,实现电脑端云图和手机端应用展示。全市全年共完成13002家应税销售500万元企业评价工作,对A类企业予以资源倾斜,倒逼C、D类企业转型升级。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名单培育库,积极组织6家省级绿色工厂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7个产品申报绿色设计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大力推广低碳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推进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今年力争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推动低碳产业蓬勃发展。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等全产业链发展,探索建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氢能、储能、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布局,力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推动亩均理念不断深化。进一步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更加突出以亩产论英雄的考核导向,推进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为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的用能空间、环境容量。

三、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和执法

涉企收费方面:2022年,我市对《南通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修订,“目录清单”包括中央、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34项。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收费,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在商业银行等企业融资相关收费方面,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并收费、质价不符或未提供实质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规定的对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推动商业银行自查自纠、退费整改。在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方面,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重点加强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将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费用转嫁给用户的问题。在行业协会相关收费方面,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协会商会权利界限,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或业务联系多、行业内影响力大的行业协会进行抽查,遏制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以及将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督促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方面近年来,我市坚持包容审慎监管。集中公布《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2022版),全市29个行政执法领域的646项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清单统一管理,较2021年增加228项,事项增幅达55%,民政、地方金融监管、消防救援、海事等领域执法事项首次纳入,基本实现市场主体管理领域全覆盖,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5500余件,涉及金额4.2亿元,通过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方式服务市场主体1.2万余家。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涉企违规收费项整治走深走实。对企业反映强烈、舆情关注度高、发现问题较多的行业和单位,适时跟踪指导、组织“回头看”。通过不定期与企业、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涉企收费状况调查,促进利企惠企政策落地。同时,密切部门间横向协同,实现监督检查与政策制定的良性互动。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建立涉企收费督导制度,在重点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哨点,推动涉企收费监管前置。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金融、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完善长效机制,优化监管方式,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对非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按照“不触发、不监管”原则,推行“触发式”监管机制,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在市场监管领域拓展细化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新增轻微违法从轻处罚“第五张清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针对企业合规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向涉案企业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执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引入第三方监管、评估、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合规整改,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四、关于规范企业信息发布、暂缓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处罚信息发布

近年来,我市相继推出上市联席会议月度工作推进会、企业上市“白名单”制度,动态推送9批次共127家拟上市“白名单”企业,帮助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近90项,解决率达98%。率先推出“三个一”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通过每月一次“专题辅导”、每月一次“对接交易所”、每月一次“集中会办”,不断优化企业上市服务,持续构建全流程、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体系,并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并推广。并通过打造上市“好通”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专精特新”企业资本市场服务群等手段,优化上市生态、提升服务保障,开展调研走访、服务解难、培训指导等系列活动。同时,升级企业信用云修复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提示和失信预警机制。对市场监管、纳税等领域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现信用修复自动提醒功能。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指导,服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联系市金融局等相关部门,就优化上市企业培育,规范企业信息发布等方面进一步沟通对接,在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和专业辅导,更好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靠前服务、精准服务,最大程度满足企业合理的个性化要求。

您在建议中针对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十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我们将根据我市实情和工作实际予以参考。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