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48/2021-00323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工信局人事处 文号: 通工信党组〔2021〕40号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10-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郭佳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248/2021-00323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工信局人事处
文号: 通工信党组〔2021〕40号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10-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郭佳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郭佳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市工信局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10-28 11:04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潘晓颖同志任材料工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处长,免去其办公室(法规处)副主任职务;

郭佳佳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免去其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