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48/2019-00383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中小企业处 文号: 通政办发〔2019〕95号
成文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1-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207248/2019-00383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中小企业处
文号: 通政办发〔2019〕95号
成文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1-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来源: 中小企业处 发布时间:2019-11-01 09:4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8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一)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按照“3550”改革要求,通过打造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推进“全链通”一站式服务平台运用、制定“容缺受理”服务标准、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方式,全面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企业的目标。推出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江苏市场监管手机APP、自助式办照系统、涉企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系统等多种快捷登记模式,切实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做好代办帮办服务,组建代办中心,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免费代办帮办服务,有效帮助企业群众解决报审中的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整合、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成并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标准化管理。以“3550”改革为基础,打通工程审批的“全流程”,实现从工业项目到一般建设项目的全覆盖。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其他类、线性工程类项目从申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实现“受理前服务最优、受理后时间最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并联实施,报装和接入时间控制在5~10个工作日内。推动消防设计审核、抗震、人防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图审查等实现“多审合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三)改进水电气接入服务。实施用电申请“一窗受理”和信息共享,推行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规划许可审批办结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城市道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绿化许可等审批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针对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实行“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接电环节不超过3个,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针对10(20)千伏大中型企业客户,推行“三到户”服务(外线工程投资到户、流程信息推送到户、能效方案制定到户),接电环节不超过4个,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平均接电成本压降30%。整合优化供水、燃气接入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简化申请材料目录,实施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等举措。用水、用气装表接入无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用水不超过35个工作日、用气不超过4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市政和园林局)

(四)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理模式,建设业务受理一体化平台;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全面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动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统一登记实施后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再次办理转移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试点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一证通办”。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关联业务联动办理。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行不动产“线上登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五)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关于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各项政策,加快实施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等一系列税收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加快推进网上办税和简约办税,全面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推进“一窗受理”办税服务,实现全市政务中心涉税事项全业务办理,90%以上涉税事项在窗口即时办结,“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线上办理量不低于98%。优化现有申报功能,推行网上申报“一表集成”,主附税种“一页填、一次报、一次缴”。完善退税(费)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推广新办企业综合套餐智能化审核。(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六)提高跨境贸易服务水平。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提升查验工作效率,有效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019年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128.5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5.4小时,到2020年底实现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全面实行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南通海关、市税务局)

(七)完善企业注销和破产机制。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取消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社保、税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部门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障费用的企业,限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落实《关于建立企业破产涉税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通中法〔2019〕52号)和《关于支持企业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见(试行)》(通中法〔2019〕64号)文件要求,设立破产专项基金,为市场主体进入破产程序提供必要物质条件。进一步建立更加完备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破产案件审判管理、考核监督等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促进要素资源加快释放。(牵头单位:南通中级法院、市行政审批局)

二、着力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联合商业银行采取风险低息贷款形式,建立“苏微贷”、“苏贸贷”、“科技资金池”等专项融资风险资金池,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推动投贷联动工作扩面提质,充分发挥投贷联盟在全市金融系统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银行、创投、券商、会计等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发挥金融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创新抵质押方式,推广银税合作产品;优化转贷服务,缓解小微企业信贷资金周转困难。严禁有关金融机构以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名义向小微企业收取各类违规费用,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使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清费降本减负各项要求,继续施行对交通运输船闸船舶过闸费、水利船闸船舶过闸费(不含经营性船闸)分别优惠20%、10%等政策;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降低企业使用能源成本和物流成本。加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落实降费措施。开展新一轮涉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项目清单。加快推进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压缩收费项目,完善收费公示、收费报告、收费巡访及收费评估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建立涉企产权案件的立案登记“绿色通道”,对涉企产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坚持涉企产权案件随到随立,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加快立案审理进程,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实行案件受理费缓交措施,给予困难企业合理期间筹措资金。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企产权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尽快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南通中级法院)

(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网上登记、自助发布和远程开标。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明确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标准,明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财政局)

(五)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大力推行“互联网+招标”模式,推进市县一体化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实现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一步提升“不见面开标”使用率,加快“掌易捷”移动交易系统应用。全面推行保证金电子化管理,优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退还流程,试行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与信用评价联动管理。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投标人的投诉,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三、大力强化市场监管服务效能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开通政务服务网镇村站点,加快形成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大厅融合发展格局。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审批登记合一的“证照联办”制度,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内部联办、限时办结、证照同发”服务模式,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快递送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标准统一的审批服务模式,建立规范统一的审批服务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审批服务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南通商品交易市场商标保护联合机制。充分发挥中国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家纺产业外观设计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绿色通道作用。完善南通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专利行政执法结案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通过专利质押融资等投入手段,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转型升级、创造利润、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9〕23号),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平台在支撑部门开展协同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失信联合惩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切实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问题,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信政府,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出现违反承诺的各县(市)、区和部门限期整改。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信用宣传等作为重点内容,推进信用监管全面渗透。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联合奖惩,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不断完善信用修复通道。强化信用承诺,推广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经验,在招投标、施工许可、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中,要求行政相对人作出事前信用承诺,将信用嵌入到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各个流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严监管和促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领先全省为目标,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提高企业和项目的准入门槛,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业整顿或关闭退出;对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资主体及管理者,依法实施市场限入或禁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部门会商协同制度、警示约谈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实施闭环整治,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四、着力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共建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适时邀请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业代表等针对企业实际需求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系统推进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和人文环境优化,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波动和冲击,增强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

(二)主动对标找差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出台相应措施。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地区,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错纠偏。

(三)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可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向企业提供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