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分工指导目录
来源: 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4-09-17 10:55 累计次数: 字体:[ ]

1.推广减少工业固废产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配合上级工信部门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按照工信部要求,宣传贯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