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受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认定南通惠港造船有限公司年造船生产能力为46万载重吨。经启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3号)和《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现将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和省内前期造船产能置换路径,结合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浮式液化天然气装置(FLNG)产品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方向,为发展高端海工装备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将南通惠港造船有限公司46万载重吨船舶制造产能,按照1.25:1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置换出产能37万载重吨,用于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海工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13-85215675(业务咨询);0513-85215619(违纪举报)。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