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发布时间:2022-10-28 17:03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市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人社局等单位也提出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简政放权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公布了市级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78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其中,对市级实施的2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市级实施的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对市级实施的2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明确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类型、对象、流程、监管措施等,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市级实施的12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减时限、统一标准,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透明度。通过“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阶段,市行政审批部门将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再提速。升级改造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增设个人扫脸获取身份信息、电子印章应用和不见面银行开户等功能,做到开办企业“全程不见面、材料免提交”。将全程电子化登记由电脑端向移动端延伸,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电子化“掌上办照”。推进政务服务再优化。优化提升自助终端功能,持续推进自助终端向基层网点延伸,提供“不下班”“家门口”的政务服务。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更大范围调用共享电子证照,拓展跨区域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再创新。进一步扩大CA互认覆盖范围,持续推进区域内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深化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共享专家资源,提高评标效率。进一步完善交易“不见面”清单,拓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实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见面”交易率超95%。

二是关于加大财税支持

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举措,推进减税降费“落实落袋”。2020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挥税收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十条措施》。2020年所属期内累计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165.72亿元;2021年所属期内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9.3亿元。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阶段性减征社保费政策,以及国家和省降费率综合方案,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失业保险单位费率阶段性降为0.5%,工伤保险费率减半,近三年,累计减轻企业负担约107.9亿元。今年制发《关于因疫情影响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的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今年以来,进一步实施社保费“降、缓、返、补、扩”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共减收7.3亿元,缓缴4205万元,返还资金3.3亿元。针对吸纳就业,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从初次申报时计算,每个就业困难人员累计享受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延长至退休。小微企业吸纳应届及离校两年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从申报时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下一阶段,市税务、人社等部门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关于加大融资支持

近年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对金融机构投放的市区制造业企业、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技改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信贷支持。此外,对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转贷服务、科技贷款等,均按规定给予银行补助。市相关部门优化评价指标,持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优化完善《2022年度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专设“普惠金融”“制造业贷款”“金融服务”等指标,对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量、增速、占比变动度,制造业新增贷款、新增占比、新增中长期占比,小微企业转贷、无还本续贷服务等情况加强考核,并将进行季度监测和年度评价通报,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力度。市人社部门设立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由协议经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确定,最高额度可达300万元。每次贷款不超过3年,每个人最多可贷款2次。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小微企业贷款人给予贴息支持,严格执行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优惠和利息分担机制,对于贷款期间持续经营,按时还本付息的小微企业贷款,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LPR+90BP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

下一阶段,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对小微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六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并认真贯彻我省《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的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40条具体政策措施,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市政府印发《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落地落实,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市相关部门将按季监测、通报,序时推进金融服务专项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并定期召开贷审分析会,及时分析企业融资堵点、痛点、难点,及时对症下药。

四是关于优化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市出台“创新30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66条”等政策文件,不断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宽松政策的环境。今年,我市出台的“稳增长政策50条”“纾困政策8条”等政策,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分别提出个性化支持措施。今年4月份出台的《关于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产业发展政策50条”),聚焦企业难点和社会关切热点,聚焦重点领域、鼓励转型升级、支持经贸合作、加快资金兑现。与去年我市出台的科技、人才、金融新政共同组成了支持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着力为企业提供多维度、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市相关涉企部门积极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审即兑”,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让企业“找得到”“看得懂”“在线办”,方便企业全程网办、快速办理。市工信部门高效运营“南通政企通”APP,及时梳理发布惠企政策兑现业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政策精准分类、精准推送,着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相关政策精准助企,直达快享。

下一阶段,市工信等部门将深入实施我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突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建立高成长型企业分层培育推进体系,并发挥专精特新专员服务机制作用,推动企业实现从创业型、科技型企业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的梯次升级。突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实施小微工业企业列规增收三年行动,继续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和监测分析,针对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建立三年梯度培育库,指导支持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做大规模、提升效益。

感谢您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