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 发布时间:2023-12-11 17:24 累计次数: 字体:[ ]

许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土地资源日益成为南通产业发展的要素瓶颈。我市高度重视盘活低效闲置用地工作,持续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大力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坚持以效益优先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编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全市开发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挖掘存量工业用地潜力,高质量实施产业用地空间再造,指导各地推动闲置和用而不足工业企业用地盘活,引导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计划,开展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

二是盘活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成因不同,分类盘活利用,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对属于审批迟缓、群众矛盾等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通过加快审批速度、协调处理矛盾等措施,促使项目尽快开工。对属于资金不足而无法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根据企业实际困难,协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解决融资困难,推动项目落地和开发建设。对属于政府原因的闲置土地,且企业又不愿继续开发建设的,通过协商补偿等方式收回土地。

三是开展综合评价。坚持以“亩均销售、亩均税收论英雄”为导向,编制出台《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针对C、D类低效企业强化反向倒逼,支持实施“退低进高”“腾笼换鸟”,加快完成整治提升或整合退出。2022年度,全市共13917家企业参与综合评价,其中,所有参评企业平均亩均销售为300.3万元/亩,较上年提升15.6万元/亩,平均亩均税收10.1万元/亩,较上年提升1.4万元/亩;规上参评企业亩均销售为372.5万元/亩,较上年提升15万元/亩,平均亩均税收为12.8万元,较上年提升1.9万元/亩。

四是实施改造利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取向,公众参与,利益共享原则,大力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工业厂房从事科技研发、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五年,鼓励利用低效工业企业土地合理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和利用地下空间,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原有项目主体不愿意投资改造升级的,鼓励各地政府平台收储土地重新利用。

五是加强考核引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执行《2023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综合考评办法》,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按季度实施考核。将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绩纳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考核和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指导各地按照年度目标和计划积极再开发低效用地,严把项目实施数量和质量。

下一步,我市将以全市产业园区用地转型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大力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产业用地盘活更新。实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