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丽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出台《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续推出“万事好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系列文件,实施包括市场、法治在内“六大环境”的集成推进,以务实举措平等保护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
一、扎实推进清欠工作,切实维护企业权益
针对您提出的“国有企业拖欠账款”等相关问题,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清欠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强化机制实效。牵头成立市、县两级清欠专班,多次召开全市清欠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清欠工作。2024年,全市受理投诉的200件线索全部办结,化解率达100%。去年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摸排拖欠企业账款底数的实施方案和省政府专题会议有关要求,专项组织开展摸排报送和化解清偿工作,今年2月底形成“6·30”台账上报省厅。二是强化管理闭环。拟定市清欠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及逐笔清偿计划,明确资金来源、还款方式及时限。通过周调度、月通报、问题会办、现场督办等形式,督促清偿。定期调度清偿进度,动态更新化解方案,每月形成清欠工作专报报市政府。并进一步加强日常投诉线索办理,健全“线索核查-跟踪督办-化解反馈”全流程台账机制,形成投诉管理闭环,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反馈核查处置结果。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人社局、审计局、信访局、市域指挥中心等部门加强涉企拖欠信息共享,加强潜在风险研判,做好舆情监测,制定处置预案。
下一阶段,市工信局将继续从提升政府公信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大局出发,扎实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持续推动清欠长效机制落实,严防“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全力推动化解清偿。认真核实问题线索及企业投诉情况,落实清欠责任主体、化解方式和化解时限。对不属于清欠范围的问题线索做好解释说明,并提供诉求办理渠道;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账款问题线索,确保做到“应清尽清”。适时组织化解清偿情况“回头看”,现场督办反复投诉、不履行还款协议等问题。三是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在门户网站和“惠企通”平台设置工信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和江苏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入口,方便企业“知平台、用平台”。进一步加强投诉线索的跟踪、催办、督办和反馈,形成投诉管理闭环,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反馈核查处置结果,确保投诉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针对您关注的“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无限期拖延”等相关问题,市公安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规范涉企执法。一是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今年,为持续规范公安机关涉企执法行为,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制发《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五项重点任务,部署八项重要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公安部涉企案件管辖规定。第一时间组织全警学习公安部印发的涉企犯罪案件管辖相关规定,认真领会“规范跨省涉企犯罪案件办理,防范和解决部分公安机关逐利执法问题”等内容,确保基层一线执法办案民警准确理解《管辖规定》精神实质和规范要求,并迅速对照最新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潜在问题,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涉企异地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三是完善涉企重大经济案件审核制度。不断做优受立案经侦、法制“双审核双把关”机制,对涉众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办理和涉案财物查扣冻、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使用,采取“经侦+法制”提级审查、提级办理,进一步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下一阶段,市公安局一是进一步优化专项整治。立足公安职能,主动靠前一步,聚焦全量排查涉企执法问题,狠抓问题线索倒查,督促问题整改闭环,建立长治长效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刚性的要求、最严格的措施,狠抓推进落实,用专项行动的实绩实效,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常态化、多频次地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的全警培训,借助“啄木鸟”和“柳叶刀”两支执法监督队的力量,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治,不折不扣执行好上级关于规范跨省涉企犯罪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三是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从接报案、案件受理、提级审查、强制措施、资金查控、执法责任等方面,对涉企经济案件办理各个环节予以进一步规范,消除执法突出问题滋生空间。
三、强化司法公正保障,护航企业长远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积极回应您提出的“公平司法、高效解纷”等建议。
一是坚持平等保护理念。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坚持平等保护,确保民营企业在审判、执行中与其他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坚持全面保护,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权,及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坚持依法保护,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
二是提升司法审判效能。严格限制合同无效认定范围,鼓励民营企业创新行为。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权益等案件,保障企业内部治理合法合规。加大财产保全审查力度,防止恶意保全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涉企再审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
三是优化诉讼服务供给。加快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畅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服务通道,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强化审限监管,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审判效率,减轻诉累。
四是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通过开设法律讲座、普法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商会代表等旁听庭审,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维权能力。全面排查并及时梳理总结民营企业在内部治理与外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向民营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并抄送工商联、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四、健全监督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市委政法委统筹全市政法力量,构建全方位监督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您提出的“建立各级监管、强化社会监督”等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协同机制。持续落实《南通市政法机关进一步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支持公安机关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十二项措施》,指导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动两级法院深化“分调裁审”等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各方职能作用,探索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参与重大案件研判会商机制,积极推行涉企相关重大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
二是强化制约监督。持续优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制,深化拓展与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联动衔接工作,重点围绕近年来公安机关涉企刑事挂案、刑事撤案以及人民法院涉企长期未结案件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加强对公安机关跨区域办案、异地执法专项监督,及时纠正损害营商环境、侵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执法司法问题瑕疵,合力依法处置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活动等逐利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加强对政法干警纪律监督,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对政法干警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查处纠正,促进落实亲清理念、规范政商交往。
三是深化法律服务。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建立涉企信访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督促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及时核查研究、整改纠错、跟踪反馈。统筹推进“百名政法领导挂千企”项目,组织政法机关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精准掌握经营状况与司法需求,及时提供法律风险分析、问题处置及维权指导,持续提升政法系统助企惠企服务效能。推动建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实现涉企问题联席会商、联合调研、联动服务,联办实事、联解难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监管执法体系,以及建立多层级监管部门和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等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建议,这些宝贵的建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路和重要参考,市工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吸纳,并将部分建议及时向上反馈。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