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48/2021-00323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工信局人事处 | 文号: | 通工信党组〔2021〕4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郭佳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248/2021-00323 |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工信局人事处 | ||||
文号: | 通工信党组〔2021〕4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郭佳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关于郭佳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本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潘晓颖同志任材料工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处长,免去其办公室(法规处)副主任职务;
郭佳佳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免去其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