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南通市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2-26 16:04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市经信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根据《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汇报如下:

  一、重点措施和主要成效

  1.健全工作机制。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委明确了处室的工作职责,制订了工作计划,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考核目标,由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每个处室明确一名同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落实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规定,一般的信息要经过处长审阅、分管领导批准,重大的事项要经过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方可公布。此外,我委还注意加强同相关兄弟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做到及时沟通确认,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后,才予以公开。

  2.完善公开内容。按照《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外,均做到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本委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以及办事指南等事项均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对国家和省、市颁布的与经信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委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政策法规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等,都在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发布。

  3.拓展公开形式。为建立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委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探索不同途径,不断拓展公开形式。一是加强本委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由专人负责对相关政务信息予以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公开途径。除了通过《经信动态》、政务信息发布等方式,还通过有关会议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汇报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情况,通过南通电视台、南通人民广播电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经信信息。此外,我委还每年印制国家和省、市经信政策汇编,发放到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和重点大企业。为增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我委工作的了解,我委还连续多年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向社会公开我委工作职责、主要开展工作,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梳理,落实专人予以解决。

  4.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委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并明确规定对依法应当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务信息,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加强考核督促,不定期对各处室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统计,督促各相关处室及时将重大政务信息在本委网站上公开;设立投诉电话,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组投诉;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促,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信息,要求下属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

  5.注重公开效果。为提高群众及社会满意度,我委坚持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以机关作风的优化来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委没有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没有一起因政府信息不公开或错误公开引起破坏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没有一起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出现严重行政过错事件,没有一起群众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件。

  二、存在不足

  由于办公室职能特点,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岗位流动性偏快,工作存在交替与熟悉过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的长效管理带来一定影响。

  三、建议与措施

  1.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

  2.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工作的要求,及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不断总结经验和借鉴其他单位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