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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来源: 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 发布时间:2025-11-21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化工产业是我市工业经济支柱产业,在规模体量、财税贡献、产业带动等方面,起到压舱石、定盘星作用。化工新材料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突破与产业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局。在此背景下,出台南通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对于破解技术转化瓶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家、省级层面高度重视中试发展,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明确提出加强中试环节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导则》(GB/T44710-2024)等标准规范的发布,为中试基地建设提供了技术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各地创新化工中试管理,对化工中试项目安评、环评适度包容性审批,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促进中试与创新链、产业链协同发展。《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提出优化中试项目管理。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局多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相关地区工信、行政审批部门,各化工园区,重点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商讨管理办法制定相关事宜。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参考借鉴国家、省最新政策导向,10多个兄弟城市经验做法,研究起草了《南通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四轮书面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我局于6月23日组织召开并通过了专家评估论证,9月8日在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10月20日通过了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11月3日通过了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共三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原则,并分别对化工中试、化工中试基地、化工中试项目进行了定义。

“第二章中试基地管理”共九条,明确了中试基地的报批原则、建设标准、保障措施、人员配置及日常监管等基本要求。

“第三章 中试项目管理”共六条,针对化工企业内部建设中试项目、化工中试基地内建设中试项目两种情形,对中试项目的建设布局、审批流程、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四章 中试项目运行”共十条,对化工中试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运行周期、中试产品处置及成果转化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第五章 附 则”共六条,明确办法适用范围、施行时间和有效期,保持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衔接,确定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