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48/2018-00476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意见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 文号: 通政发〔2018〕60号
成文日期: 2018-12-11 发布日期: 2018-12-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207248/2018-00476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意见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
文号: 通政发〔2018〕60号
成文日期: 2018-12-11
发布日期: 2018-12-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17 10: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一个龙头、三个先锋”战略新定位,加快培育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新时代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根据省政府《关于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自主可控目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将“靠江靠海靠上海”区位的最大优势变为现实的发展胜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制造业布局为重点,以创新发展为动力,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相互贯通,推进南通制造向南通创造和南通质量转变、南通产品向南通品牌转变,做大总量,提升能级,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创新驱动,人才为本。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联合攻关,协同创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高端创新、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人力资源基础。

2.高端引领,智能支撑。深化信息化、网络化技术集成应用,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3.开放合作,互动共享。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密切对外交流与产能合作,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共享智能制造创新发展成果,形成区域特色竞争优势。

4.质效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制造业质量效益为中心,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工业精品。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制造业绿色化转型。

(三)发展目标。重点发展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生命科学等(“3+3+N”)具有高端引领作用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沿海港口、土地等资源综合优势,以龙头型、基地型重特大项目为突破口,培育发展钢铁新材料、石化新材料、绿色能源、高端粮油食品等沿海临港高端绿色产业基地。

到2020年:集群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企业研发体系健全,研发投入明显提升,区域创新网络体系初步形成,船舶海工、高端纺织产业的地标性特征更加鲜明,综合竞争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力争全市制造业产值突破1.7万亿元,集群形成超500亿企业2家,百亿企业10家以上;建成1-2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以上智能示范车间(工厂)总数达到50家;建成1家绿色园区和15家绿色工厂,集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好于行业平均水平。

到2025年:集群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企业研发集群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涌现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知名品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产业集群创新引领能力和综合影响力明显增强,成为南通新的地标性产业;沿海高端绿色产业基地初具规模。力争全市制造业产值突破2.7万亿元。

二、发展重点

(一)重点发展“3+3+N”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生态优先,突出创新引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载体功能,加快建链、强链、补链步伐,重点发展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生命科学等(“3+3+N”)具有高端引领作用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1.船舶海工。推动产业向特种船舶、智能船舶和豪华邮轮等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转型。依托招商局重工豪华邮轮项目,构建集邮轮建造、专业配套、研发创新于一体的豪华邮轮全产业链,2025年之前交付国内首艘中型豪华邮轮。大力发展不锈钢化学品船、大型挖泥船等高端特种船舶,重点发展第七代半潜式钻井平台等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提升关键配套能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产业集群国内外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高端纺织。把握“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做强高端家纺、做优棉纺织及丝绸、做特纤维新材料、做响服装产业、做精生态染整、做大产业用纺织品,促进集群整体水平提升。以家居产业、纺织材料产业、产业用纺织品产业、安防用品产业为发展重点,延伸拓展高端纺织产业链。以智能化、功能化、生态化、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互联网+纺织”发展,促进产品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转变,实现产业价值链同步提升。﹝责任主体: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对外开放合作,重点打造“一核两区六基地”发展平台,突破大数据、智能芯片、新一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四大细分领域,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依托现有集成电路封测龙头企业,重点引进、培育移动智能终端、汽车电子、射频等芯片设计制造项目,打造江海“芯谷”。加大重特大项目招引和并购重组的力度,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链前伸后延,打造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以及配套材料、设备的完整产业链。推进新型元器件、光电器件、新型显示技术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下一代互联网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开发和应用,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迈进。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成长三角区域有影响的大数据基地与互联网枢纽城市。﹝责任主体: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园区管委会﹞

4.智能装备。加快机电一体化技术、控制技术、程序设计等开发应用,提升数字技术与机器装备的融合,促进智能成套装备、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数控机床、基础制造及集成制造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向产业链高端发展,促进集群整体水平提升。﹝责任主体: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新材料。重点围绕有基础、有优势的产业领域,加快建链、延链步伐,做大集群规模。金属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高强汽车板、高标准轴承钢等高性能和专用特种优质钢铁材料及衍生产品;发展高性能合金材料,满足重大装备产业需求。先进高分子材料领域,优先发展化工新材料及电子信息、汽车、轨道交通和航空应用的新型材料;研发绿色生态可降解超细纤维、高性能纤维材料,推进产品在纺织和军工产业的应用。光电子信息材料领域,强化“产品制造、软件业、服务业”全产业链发展,拓展延伸应用领域;推进高性能磁性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拓展石墨烯应用领域,全面推进在防腐涂料、增强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体系的应用研发,形成特色,做大规模。﹝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风电领域,发展大容量海上风电整机及配套产品,开展海上工程技术、智能风电场技术等研究,依托智能电网完善风电并网技术,实现全产业链扩张。氢能领域,瞄准世界领先水平,围绕“制氢—储运氢—氢燃料电池—氢能应用及示范”,在制储运氢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关键材料(低铂催化剂和长寿命质子交换膜)、关键部件(膜电极集合体和双极板)等核心关键技术方面开展研发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推动氢能产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补全补足补强产业链。推动氢燃料电池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应用。光伏领域,研究新一代光伏核心技术及产品,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发展以光伏为能源的终端应用产品,促进产业链延伸发展。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突破整车集成、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核心技术,发展氢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电池隔膜、电机控制等关键零部件,形成较为完善的新能源汽车生产配套体系。﹝责任主体: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生命科学。逐步形成“一城、一中心、三园区、多基地”生命科学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提升产业聚集度。对接张江全球医药研发中心及国外优势资源,引进一批附加值高、产出率高、科技含量高的“三高”型产业项目,进行教育、科研、孵化、制造、服务全产业链布局,重点打造生命数字、高端医药、健康服务三大产业生态圈。大力发展和引进超声内窥镜、手术机器人、基因测序仪、人工器官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引导大型企业和生物技术公司、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攻克生物制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着力发展一批面向国际主流市场的高端制剂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化学药向“改良型新药”等创新研发模式转变,推进二次创新、仿创结合,加快临床急需、新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药开发。加大海洋药物的研究与开发力度,推动其在防治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抗衰老等方面的产业化进程。坚持招商与研发并重,通过人才、技术和团队引进,培育壮大一批生物医药服务外包骨干企业,加快承接上海以及苏南地区医药研发外包企业的转移。鼓励企业与跨国制药公司密切合作,重点发展新药临床前研发外包服务,尽快形成规模和优势。﹝责任主体: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发展沿海临港高端绿色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具有大进大出、低耗少排特征的钢铁新材料、石化新材料、绿色能源、粮油加工等沿海高端绿色产业基地。

1.钢铁新材料。全力推进通州湾示范区精品钢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培育特种钢铁产业集群。合理规划港口功能,为承接上海及长江沿线精品钢材生产企业产能转移打好载体基础。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建筑用钢铁、汽车用钢、弹簧钢、冷镦钢、船用锚链及矿用链条钢、耐候及耐腐蚀用钢等细分领域。加大特种钢铁行业上下游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拉长拓宽延伸产业链,打造沿海特种钢铁产业基地。(责任主体: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石化新材料。重点推进以石化后道产品为重点的有机新材料产业发展。紧盯世界级石化强企,推进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石化产品项目签约投产,大力突破大型炼化后道延伸加工龙头型项目,推动烯烃、芳烃等下游产业精深化、链条化、集群化发展。加强与国内先进有机材料行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合作,尽快实现先进有机新材料产业的突破。(责任主体: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如东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3.绿色能源。主动策应国家油气海上进口战略,以中石油江苏LNG项目为依托,强化全产业链布局,将洋口港打造成全国最大的LNG接卸枢纽基地、供应基地、储备基地和产业化基地。依托LNG能源岛,打造交易、物流、冷能利用与调峰电厂等一体化的配套产业园区。(责任主体:如东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

4.高端粮油食品。按照立足长三角、辐射长江流域市场的定位,打造吕四港粮油食品生产和物流基地。重点布局冷链物流、国际水产品交易、粮油储运及加工等临港产业,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加快突破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开展油脂及相关食品研发,丰富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做大粮油食品集群规模。(责任主体:市食药监局、如东县人民政府、启东市人民政府)

三、主要任务

全面加快产业升级步伐,组织实施项目攻坚、创新示范、智能制造、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培育、绿色制造、质量提升七项工程,为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一)实施项目攻坚工程。优化扶持手段。市级扶持资金向重特大项目倾斜,引导全市产业结构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产业的关键环节,瞄准政策重点扶持、未来发展空间广阔的高精尖技术,不断加大投资强度、提升投资质量,切实提升产业能级。以项目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动各地招引、扶持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项目快建设、快投产、快见效。推进重大项目。持之以恒紧抓项目建设“牛鼻子”工程,发力猛攻重特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一批在手在谈重大项目,多方联动做好对接服务工作,力争突破百亿级产业项目不少于10个。深化沪通对接。加强产业互补,建好合作园区,着力增强对上海高端产业、优势资本、先进技术、优秀人才、优质服务的吸引能力,深化与上海先进制造企业、园区对接,更大力度、更高频次地承接上海项目转移。﹝责任主体: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创新示范工程。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围绕南通版“科创特区”的定位,大力建设中央创新区。突出产业科技创新,通过科创、文创、医学、会展四大中心建设,加速形成区域科技创新引领区、沪通创新资源合作承载区、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通过“双招双引”,将中央创新区打造成为南通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策源地和主引擎。依托南通高等研究院,力争建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联合研究中心。采取政府支持、股权合作、成果共享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模式,重点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创新资源要素,组建“企业+联盟”协同创新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实现产业链水平整体跃升。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确定集群亟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择优遴选实施主体,采取事前持续支持、事后奖励补助等方式,持续推进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制造业重大共性需求和关键技术开展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性整体解决方案。打造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争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等院校研究院和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分支机构等加快落地。建设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载体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标准化技术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支持集群在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和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建设科创中心,集聚利用异地创新要素,打造“科研飞地”。﹝责任主体: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创办﹞

(三)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智能化改造提升。实施集群骨干企业智能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电子信息等行业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全面推广“数控一代”,促进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导企业建设智能制造研发服务平台,加速装备智能化更新,推进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构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成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综合标准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按照《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分行业选择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培育与创建工作。大力发展高端智能装备,推动企业研发创新,自主研制高精度复合型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成套设备等高端智能装备。培育壮大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全面推广普及自动识别、CPS(信息物理融合系统)、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物流等智能制造技术,推进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流程管理数字化、企业信息网络化、智能制造云端化。﹝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互联网融合示范工程。推进产业网络化改造。打造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协调和支持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等单位合作,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节点。开展“融合创新百企行”活动,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强化工业生产过程中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能力,大力宣传推广优秀行业解决方案。推进企业“上云”,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使用成熟的云存储、云桌面、云设计、云管理、云系统等应用服务。组织开展全市企业“上云”推广系列活动、“星级企业上云”评定活动,培育一批优秀上云企业。推进企业信息化改造。支持信息技术在集群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深度融合和集成应用,提升现有装备的可接入水平和装备间数据交互能力。推动研发设计协同化,支持企业完善产品研发设计数字化网络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虚拟化产品开发网络和协同研发设计云服务平台。推动生产管控集成化,加速推进企业关键管控软件一体化规划设计及全覆盖应用,促进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等关键管控软件的普及推广应用,加快生产设备、装备的互联互通和自动化生产单元推广应用。﹝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企业培育工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全面落实《南通市“5215”工业大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加快形成一批根植南通,自主创新能力、品牌知名度、资源整合能力、企业家影响力达到或接近全国领先水平的集群龙头企业。鼓励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高端并购,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产业链整合和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提升集群产业发展层次。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产品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引导企业专注细分产品市场,加快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形成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隐形冠军企业,支撑集群创新转型发展。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引导企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投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制造中心和营销中心。鼓励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并购,提升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坚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主动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263”专项行动和“三行业”整治,依法依规强力推进化工、钢丝绳、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散乱污企业退出,在“破”“立”“降”上下更大的功夫,为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腾出空间。推进节能降耗。以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等方式,推动高耗能行业、终端用能产品提升能效水平。以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改造为重点,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装备。创建绿色工厂。以促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绿色发展为目的,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实现企业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发展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提升节能环保装备的智能化水平。﹝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自主的新型标准体系。推进对标、达标国际先进水平,鼓励引领企业瞄准、超越国际标准,制定实施先进标准。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推动南通特色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大力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内外销产品质量差距。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企业主动承接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或工作组工作。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运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新版ISO9001、精准生产等国际先进模式、标准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卓越绩效孵化,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生产全过程要素资源,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发管理,促进协同制造、协同创新和协同管理,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加强自主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在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为重点,培育集群区域品牌。﹝责任主体: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推进全局性、协同性工作。定期召开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推进会,研究细化集群区域布局,明确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牵头县(市)区和协作县(市)区。牵头制定集群发展规划、发展指标体系、年度推进计划、年度考评办法等综合性文件,构建可考核、可量化、动态性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集群发展情况开展评估。(责任主体: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协同机制。市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聚焦政策资源,协同支持集群发展。各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本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推进机构,研究提出本地区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加强区域间合作创新,在落实和推进所涉及的技术攻关、项目布局、人才引进等工作中加强协作、明确分工,引导本地产业差异化发展。﹝责任主体: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人才招引。深入实施“江海英才计划”和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多层次、多梯队、适应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人才支撑体系,为率先建成新型制造业强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储备优势,支持集群“招院引所”,推行人才在高校等事业单位与集群“双落户”制度,推动人才自由流动。鼓励集群牵头县(市)、区采用租赁补贴、购房补贴、人才房预留等方式提供人才安居保障。﹝责任主体: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突出载体支撑。加快推动省级以上园区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突出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实现优势再造。以“一特三提升”为发展导向,鼓励支持开发园区从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找准“3+3+N”先进制造业体系中的产业定位,重点打造1个主导产业,扶持壮大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更大力度推进园区高质量产业项目建设,加快特色创新资源集聚,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智能制造普及率,为全市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撑。(责任主体: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五)优化政策扶持。进一步整合市级工业扶持资金,集中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和关键强链、补链项目。对总投资5 亿元(含)以上,且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不低于8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50%)的3+3+N产业集群新开工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补助。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要重点扶持的特别重大的集群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的引进和培育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支持。充分盘活老工业用地,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支持各地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集群内引领性、基础性、高成长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投贷联动试点,逐步扩大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覆盖面,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强化对集群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

(六)强化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集群企业用电、用能需要和重大项目用地,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与使用高标准厂房。鼓励对集群发展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灵活选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集群发展工业用地。集群内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项目用地可按照工业用地供应政策进行管理。在集群推进“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制度。探索集群“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试点。(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南通供电公司)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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