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48/2022-00015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处 文号: 通政办发〔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1-07 发布日期: 2022-01-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248/2022-00015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处
文号: 通政办发〔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1-07
发布日期: 2022-01-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处 发布时间:2022-01-13 16: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

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

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低效闲置产业用地再利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导向,深入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机制,出台差别化政策,实施资源差别化配置,淘汰低端低效落后产能,破解资源环境制约,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南通制造业向中高端攀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持续对应税销售5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并创新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计划到2024年末,全面完成对近3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端低效工业企业的改造提升和处置淘汰,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改造提升和处置淘汰门槛提升至亩均税收3万元;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实现亩均销售超500万元、亩均税收超12万元;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亩均销售超600万元、亩均税收超15万元;资源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强、生产效率高、资源消耗少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三、重点任务

1.完善评价机制。各地在“南通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指南”(见附件)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科学性、灵活性、严谨性、可操作性原则,建立完善符合本地产业发展现状的个性化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评价范围至所有工业企业,强化对隐形企业、小微企业、租用厂房企业绩效评价,有序推进规下企业列规纳统,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2.精准评价分类。强化深入调研,全面摸排,避免企业少评漏评。各部门积极支持,统筹做好数据归集工作,确保评价数据准确性。个性化处理企业的特殊情况,充分用好“客观因素调整分”和保护性调档、惩罚性降档机制,在预评价后,主动上门履行企业书面确认手续,允许企业申诉,客观纠正评价结果,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3.细化政策措施。强化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运用,各地在市级相关差别化政策意见基础上,细化并组织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重点补充C类企业改造提升和D类企业整治淘汰政策,加快C、D类企业转型升级和整治淘汰。

4.强化正向激励。重点保障A类企业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B类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在资金信贷、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技术改造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5.加快反向倒逼。指导C类企业制定具体提升计划,加快提档升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建立完善D类企业倒逼机制,采取兼并重组、分割转让、整合入园、异地搬迁、合作转移、收购储备、依法关停等方式加快改造处置。C类企业改造提升和D类企业整治淘汰严格实施底单制和项目化管理机制。

四、工作计划

全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配合产业倍增、小微工业企业列规增收、八大行业绿色发展行动同步推进,每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5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上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并在全市通报。同时完成对上年度参评企业整治提升后的复评。

2.6月底之前,各地编制完成差别化政策实施企业清单、C类企业改造提升项目清单、D类企业整治淘汰项目清单,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报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12月底前,推动实施各项差别化政策和企业改造提升、整治淘汰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适时开展项目验收,并报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次年,各地根据改造提升、整治淘汰项目验收结果和复评结果,兑现相关扶持政策。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抓紧抓实,引导社会和企业形成共识和稳定的预期,确保方案严格实施并取得实效。

2.强化整体联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互通互动、上下联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工作专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发展理念,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有效形成政府部门共管、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强大合力。

3.强化督查考核。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各相关单位加强对各地深化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及时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评价工作质量、整治提升成效、亩均税收等指标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考核,有效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水平。

附件:南通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指南(2022年版)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00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