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低效闲置产业用地再利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转发了由市工信局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几年,我市经济总量持续攀升,发展质态逐步优化,但工业用地亩均产出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较大,产业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资源供给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不仅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低端低效产能、破解资源环境制约的积极探索,更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要抓紧建立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平台,对企业用地、用能、排放、产出、税收、规模能级、科技创新、品牌质量、两化融合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产出贡献率与能源消耗相挂钩,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调控;同步上线各县(市、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平台,促进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倾斜,同时为优质项目落地腾出更多空间。”的指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计划到2024年末,全面完成对近3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端低效工业企业的改造提升和处置淘汰,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改造提升和处置淘汰门槛提升至亩均税收3万元;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实现亩均销售超500万元、亩均税收超12万元;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亩均销售超600万元、亩均税收超15万元;资源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强、生产效率高、资源消耗少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三、《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共提出五个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评价机制。要求各地在“南通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指南”(见附件)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科学性、灵活性、严谨性、可操作性原则,建立完善符合本地产业发展现状的个性化评价机制。
二是精准评价分类。提出要个性化处理企业的特殊情况,充分用好“客观因素调整分”和保护性调档、惩罚性降档机制,在预评价后,主动上门履行企业书面确认手续,允许企业申诉,客观纠正评价结果,保护企业正当权益。
三是细化政策措施。提出要强化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运用,要求各地在市级相关差别化政策意见基础上,细化并组织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重点补充C类企业改造提升和D类企业整治淘汰政策,加快C、D类企业转型升级和整治淘汰。
四是强化正向激励。提出要重点保障A类企业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B类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在资金信贷、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技术改造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是加快反向倒逼。提出要指导C类企业制定具体提升计划,加快提档升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建立完善D类企业倒逼机制,采取兼并重组、分割转让、整合入园、异地搬迁、合作转移、收购储备、依法关停等方式加快改造处置。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
提出全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配合产业倍增、小微工业企业列规增收、八大行业绿色发展行动同步推进,同时明确了每年度具体的工作计划。
五、《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抓紧抓实,引导社会和企业形成共识和稳定的预期,确保方案严格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整体联动。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互通互动、上下联动,大力宣传“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发展理念,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有效形成政府部门共管、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强大合力。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提出要对各地深化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评价工作质量、整治提升成效、亩均税收等指标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考核,有效形成工作闭环。
六、《实施方案》的附件
附件主要为《南通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指南(2022年版)》,分为总则、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计分方法、分类方法、操作流程、指标定义和附则共八个部分,为各地有序有效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提供了作指南。